韩国D-7企业内调动签证完全指南(2026年版)
D-7签证(企业内调动)适用于外国企业员工被调派至在韩关联法人(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联络处)工作的情形。
D-7签证的核心在于派遣方与接收方之间的企业关系,而非个人投资金额(投资签证为D-8)。企业关系认定成立,后续材料准备便有了清晰的方向。
目录
1. 何时需要D-7签证? {#section-1}
D-7适用于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调动的情形,典型场景包括:
- 海外总部 → 在韩分公司
- 海外母公司 → 在韩子公司
- 海外子公司 → 在韩母公司
- 集团内海外子公司 → 在韩子公司
- 海外法人 → 在韩联络处
重要区分:申请人必须已在海外法人任职,并以调派方式来韩,而非直接被韩国法人新聘。直接受聘须申请E-7(特定活动)等其他工作类签证。
2. 认定的企业关系类型 {#section-2}
出入境管理厅认定的企业关系类型如下:
| 类型 | 认定标准 |
|---|---|
| 总部 → 分公司 | 同一法人,分公司在韩注册 |
| 母公司 → 子公司 | 海外母公司持有韩国法人50%以上股权 |
| 子公司 → 母公司 | 韩国法人持有海外子公司50%以上股权 |
| 兄弟公司 | 共同母公司持有双方50%以上股权 |
| 联络处 | 海外总部在韩设立的联络处 |
| 合资企业(JV) | 海外法人持有JV50%以上股权(逐案审核) |
股权关系须提供正式文件(股东名册、公司注册文件等),通常需经过公证及认证处理。
联络处注意事项:联络处不得在韩国从事营利活动。被派遣至联络处的员工须严格限于行政协调工作,不得从事销售、签约或收款业务,否则可能构成违规。
3. 职级与薪资要求 {#section-3}
D-7仅限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或掌握特殊知识者申请,普通行政或生产人员不在适用范围内。
职级认定标准
- 管理人员:需具备对部门或团队的实质性管理权限
- 专业人员:拥有与派遣工作相关的高级专业知识或技术
- 特殊知识持有者:掌握与企业产品、流程或技术相关的专有或高度专业化知识
薪资参考
D-7无法定最低薪资标准,但出入境管理厅会将申请人薪资与韩国同等职位市场水平进行比对。薪资明显偏低时,审查官会质疑该职位是否具备专业性。
实务中,首都圈职位年薪3,000万韩元以上通常可顺利通过,高管级别以5,000万韩元以上为宜。
派遣前在职时间
原则上申请人须在海外法人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派。不足6个月即申请调派者将面临更严格审查。
4. 有效期与续签 {#section-4}
初始有效期
D-7通常初次核发1年有效期,大型知名企业可能获批2至3年。
续签
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出入境外国人厅或通过Hi Korea(hikorea.go.kr)提交续签申请。
续签主要审核:
- 续期派遣合同或新任命书
- 在韩法人工资发放记录
- 法人正常运营状态(休眠或注销法人无法续签)
- 纳税记录
续签次数无法律上限。在韩居留5年以上者,建议同步了解F-5永久居留权申请渠道。
5. 所需材料 {#section-5}
境外驻韩使馆申请所需材料
| 类别 | 材料名称 | 备注 |
|---|---|---|
| 申请人 | 签证申请表、护照 | 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 |
| 照片 | 3.5×4.5cm,6个月内拍摄 | |
| 派遣文件 | 调令/派遣令 | 原件或经公证副本 |
| 派遣文件 | 劳动合同或任职条件确认书 | |
| 企业关系 | 韩国法人登记全文 | |
| 企业关系 | 海外法人注册文件及股权关系证明 | 需附加认证/认证注明 |
| 就业记录 | 海外法人在职证明 | |
| 就业记录 | 近3至12个月工资单 | |
| 职级证明 | 组织架构图、名片等 |
在韩境内变更居留资格所需附加材料
- 外国人登记证
- 现有居留资格相关文件
- 纳税证明(如在韩期间有收入)
6. 申请流程 {#section-6}
境外申请(签证申请)
- 向本国或居住国韩国大使馆/领事馆提交材料
- 审核(通常5至15个工作日)
- 签证签发后入境韩国
- 入境后90日内办理外国人登记
在韩境内变更居留资格
- 通过Hi Korea在线申请或前往所在地出入境外国人厅
- 材料审核(通常1至3周)
- 变更批准后换发新外国人登记证
7. D-7与D-8的区别 {#section-7}
以下对比有助于判断应申请D-7还是D-8:
| D-7 企业内调动 | D-8 企业投资 | |
|---|---|---|
| 依据 | 企业内调派 | 外国直接投资 |
| 个人投资要求 | 不要求 | 须投资1亿韩元以上或满足雇用条件 |
| 企业关系 | 须有50%以上股权关系 | 无硬性要求 |
| 典型职位 | 管理人员、专业人员 | 代表理事、董事、投资者 |
| 是否可创业 | 不可(须保持派遣目的) | 可(直接投资目的) |
常见案例:某跨国公司COO被任命为韩国子公司CEO
- 若总部持有韩国子公司50%以上股权 → 可申请D-7
- 若COO本人亦有个人出资 → 也可申请D-8
- 选择文件支撑更充分的路径申请
8. 常见问题解答 {#section-8}
Q. D-7期间可以在其他公司兼职吗? A. 不可以。D-7签证绑定特定派遣目的,在无关联公司兼职属于违反签证条件的行为。
Q. 家属(配偶、子女)可以随行吗? A. 可以,以F-3随行签证入境。配偶如需在韩工作,须另行申请工作许可。
Q. 如果韩国子公司亏损,续签会受影响吗? A. 法人须维持正常运营状态并按时报税。没有营收本身不构成拒绝续签的理由,但需说明派遣目的的持续合理性。
Q. D-7持有人能获得永久居留权吗? A. D-7不直接通往F-5永久居留权,通常需先通过F-2-7(积分制长期居留)等路径。在韩稳定居留5年以上、收入良好者,建议咨询具体转换条件。
Q. 签证申请被拒后怎么办? A. 先明确拒绝原因,补充企业关系证明、职级文件或在职记录等,然后重新申请;或评估是否改由E-7路径申请。
9. 咨询服务 {#section-9}
D-7签证涉及复杂的企业关系文件认证流程,常见问题包括:
- 股权关系不明确,难以证明满足50%以上要求
- 调令内容模糊,未明确职位或派遣期限
- 在派遣法人工作不足1年
飞展行政士事务所提供D-7签证全流程咨询、材料审核及申请代办服务。
免费咨询电话:02-363-2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