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 公益事业投资签证

F-2 公益事业投资签证

面向投资法务部指定公益事业的外国人的居住签证

概述

F-2公益事业投资签证适用于向法务部长官指定的公益事业(国债、基金等)投资5亿韩元(约37.5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投资维持5年以上后,可转换为F-5-21永住权。

适用对象

  • 希望投资韩国公益事业(国债·基金等)的外国人
  • 希望通过居住签证长期居留的投资者
  • 以取得永住权(F-5-21)为目标的投资者
  • 希望通过稳定投资在韩居留的高净值外国人

资格条件

  • 1向法务部指定的公益事业投资5亿韩元(约37.5万美元)以上
  • 2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
  • 3无犯罪记录及入境禁止历史
  • 4投资维持义务

所需材料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复印件
  • 证件照(3.5x4.5cm)
  • 公益事业投资确认书
  • 资金来源证明(海外汇款确认书等)
  • 银行存款证明
  • 无犯罪证明
  • 健康检查证明

办理流程

处理时间: 约3-4周

1

确认投资对象

确认法务部指定的公益事业(国债·基金等)

2

执行投资

投资5亿韩元以上并取得投资确认书

3

签证申请

向出入境管理局申请F-2公益事业投资签证

4

签证签发

审核完成后签发F-2签证(约3-4周)

审核注意事项

  • 投资须维持5年,中途取回可能导致居留资格被取消。
  • 投资维持5年后可转换为F-5-21永住权。
  • 随行家属(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持F-1或F-3签证居留。

常见问题

签证申请,专家全程陪伴

复杂的签证手续,经验丰富的专家从头到尾全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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