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4 海外同胞签证(居住证)
外国籍海外同胞的长期居留资格
概述
F-4海外同胞签证是授予持有外国国籍的海外同胞的长期居留资格。最长可居留3年,到期可续签。获得居住证后可开设银行账户、办理手机、进行房产交易等,实际上可进行与韩国国民同等的经济活动。
适用对象
- 持有外国国籍的海外同胞(韩裔外国人)
- 曾持有大韩民国国籍后取得外国国籍者
- 父母或祖父母曾持有大韩民国国籍的外国人
- 海外被收养的韩裔外国人
资格条件
- 1满足海外同胞条件(韩国国籍保有历史或血统证明)
- 2持有外国国籍
- 3无犯罪记录
- 4可证明韩国国籍脱离/丧失
所需材料
- 签证申请表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证件照(3.5x4.5cm)
- 海外同胞证明材料(家庭关系证明书、除籍誊本等)
- 国籍脱离/丧失证明材料
- 本国身份证复印件
- 无犯罪证明(海牙认证)
- 居住证申请表(入境后)
办理流程
处理时间: 约2-4周
1
资格确认
确认是否符合海外同胞要求(血统、国籍历史等)
2
准备材料
准备海外同胞证明及必要材料(海外材料需公证/海牙认证)
3
签证申请
在驻外使领馆或出入境管理局申请F-4签证
4
居住证签发
入境后在出入境管理局领取国内居住证
审核注意事项
- •获得居住证后可开设银行账户、办理手机、进行房产交易等。
- •最长可居留3年,须在到期前申请续签。
- •在简单劳务行业的就业可能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