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5-25 有条件高额投资者
投资30亿韩元以上并维持5年的有条件永住权
概述
F-5-25有条件高额投资者永住权适用于在韩国产业银行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基金中存入30亿韩元(约225万美元)以上并承诺维持投资5年以上的外国人,附条件授予永住资格。未满足维持条件的,永住资格可能被取消。
适用对象
- 计划在韩国进行高额投资的外国人
- 希望通过有条件永住在韩国定居的投资者
- 以投资获得永住权为目标的高净值外国人
资格条件
- 1在韩国产业银行公益事业投资移民基金存入30亿韩元(约225万美元)以上
- 2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外汇汇入证明)
- 3承诺维持投资5年以上
- 4无犯罪记录
所需材料
- 永住资格申请书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投资确认书
- 投资资金来源证明
- 投资维持承诺书
- 无犯罪证明
- 健康检查证明
办理流程
处理时间: 约3-6个月
1
制定投资计划
确定投资金额及对象
2
执行投资
完成高额投资并取得确认书
3
申请永住权
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F-5-25
4
签发有条件永住权
审核后授予有条件永住资格
审核注意事项
- •因为是有条件永住,必须履行投资维持条件。
- •取回投资或大幅减少的,永住资格将被取消。
- •条件履行完毕后转换为正式永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