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5-2 国民配偶
韩国国民配偶的永住权
概述
F-5-2永住权适用于持有F-6结婚签证的外国人与韩国国民维持2年以上正常婚姻关系后申请。需满足韩语能力、基本素养审查、经济条件等要求。
适用对象
- 持有F-6结婚签证2年以上的韩国国民的外国配偶
- 在韩国维持稳定婚姻生活的外国人
- 计划长期在韩国定居的结婚移民者
资格条件
- 1取得F-6签证后维持正常婚姻2年以上
- 2基本韩语能力(TOPIK或社会融合项目)
- 3本人或配偶收入达到GNI以上
- 4无犯罪记录
所需材料
- 永住资格申请书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婚姻关系证明
- 韩国配偶家庭关系证明书
- 收入证明
- 纳税证明
- 韩语能力证明(TOPIK·社会融合项目)
- 无犯罪证明
- 健康检查证明
办理流程
处理时间: 约2-4个月
1
资格确认
确认维持正常婚姻2年以上
2
韩语能力准备
完成TOPIK或社会融合项目
3
准备材料
准备婚姻关系、收入、犯罪记录证明
4
申请永住权
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F-5-2
审核注意事项
- •即使婚姻破裂,如系子女抚养或配偶过错,永住资格可能得以维持。
- •完成社会融合项目可免除韩语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