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5-21 公益事业投资者

F-5-21 公益事业投资者

通过维持公益事业投资获得的永住权

概述

F-5-21适用于向法务部指定的公益事业(国债、基金等)投资5亿韩元(约37.5万美元)以上并维持5年以上的外国人。是从F-2公益事业投资签证转换的途径。

适用对象

  • 以F-2公益事业投资签证维持投资5年以上的外国人
  • 向法务部指定公益事业投资5亿韩元以上的外国人
  • 以稳定投资获得永住权为目标的投资者

资格条件

  • 1公益事业5亿韩元以上投资维持5年以上
  • 2已完成投资资金合法来源证明
  • 3无犯罪记录
  • 4满足基本素养要求

所需材料

  • 永住资格申请书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公益事业投资维持确认书
  • 投资实绩证明
  • 无犯罪证明
  • 健康检查证明

办理流程

处理时间: 约3-6个月

1

资格确认

确认公益事业投资维持5年以上

2

准备材料

准备投资维持确认书及证明

3

申请永住权

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F-5-21

4

审核及签发

审核完成后签发永住权

审核注意事项

  • 5年投资维持期间中途取回的,资格将消失。
  • 取得永住权后也建议维持投资。

常见问题

签证申请,专家全程陪伴

复杂的签证手续,经验丰富的专家从头到尾全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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